讨债技巧

徐州要账公司如何处理债务人失踪情况

来源:徐州讨债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06 10:51:02    阅读量:  

  徐州要账公司如何处理债务人失踪情况

  债务人找不着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讨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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